厦门放宽社会资本办幼儿园条件 放宽用地等硬件要求

2018-03-14    来自:厦门电视台

  昨天(12日),市教育局、市规划委等单位联合发布《厦门市社会资本举办幼儿园暂行办法》。《办法》放宽了办园申请标准以及幼儿园用地等硬件要求,但严格了师资等软件要求,目的是为社会资本举办幼儿园提供制度保障,从而鼓励社会资本来厦办园。

  这一《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放宽了申请标准,对用地要求不再作硬性规定,对于改建幼儿园达到消防技术标准,但用地性质为非教育用地的,规划部门无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允许暂不改变房产性质/直接依法申办消防相关手续。

  同时,《办法》提高了幼儿园办园的软件要求。在园舍方面,建议3个班的总建筑面积/要在796平方米以上,6个班要在2193平方米以上,12个班则要超过4000平方米。其中,户外活动场地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办园规模一般不超过360人。此外,《办法》还对教师提出明确要求:教师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园长应取得幼儿师范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并取得教师资格、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市教育局表示,尽管“十二五”期间厦门共新增公办幼儿园99所,新增3万个学位,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及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适龄入园儿童迅速增加,幼儿园学位供给不足问题突出,预计近年内厦门就将迎来幼儿入园高峰。《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学位供给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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