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的职工 公积金不能正常还款不作逾期处理

2021-10-15    来自:厦门日报

  昨日,市住房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周学勤接听市长专线,解读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助力企业和职工纾困减负。

  近日,我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今年9月-12月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逾期利息。

  据介绍,为避免人员聚集,市住房局升级审批系统,开通相关业务网上办理渠道。组织业务培训,授权驻岛外各区公积金审批窗口,方便就近申办业务。所有窗口均设置绿色通道,并进一步精简申办材料,即来即办,切实把市政府出台的惠企利民政策直通企业、职工,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办事指南】

  ●受本次疫情影响的企业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

  线上办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根据平台提示录入缓缴申请信息,上传缓缴申请材料扫描件。

  线下办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交《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疫情专用)》(可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和企业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或岛外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提出申请。

  ●受本次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了,要如何申请退还逾期利息?

  1、申请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罚息退还申请表》(可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和身份证件原件,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申请;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受理审核;

  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已计收的逾期罚息退还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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