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

2018-03-15    来自:中新社

  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

  据中新社电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通知》提出的2018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分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与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等五大方面。

  《通知》提出,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鼓励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有条件城市要进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

  《通知》指出,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居住证制度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显著提高居住证发放量。以居住证为载体向未落户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及办事便利,鼓励城市群及都市圈内居住证互认。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

  【链接】

  城市规模标准

  我国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每周末出发,报名享独家优惠

姓名

手机号

手机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

咨询请来电:0592-5534177

微信扫一扫,购房顾问全程服务

恭喜您,报名成功

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通畅

关闭 ×

恭喜您,报名成功

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通畅

关闭 ×

Sorry,十分抱歉

关闭> ×

发送成功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