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成为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6个试点地区之一

2018-05-22    来自:厦门广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全国16个地区开展试点,厦门是其中的试点地区之一。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改革试点方案,有望于近期出台。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2018年,试点地区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2019年,在全国范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通知》还从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主要改革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针对此次主要改革的内容,我市已有一些工作走在了前面,例如《通知》中提出完善审批体系,要求“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目前,厦门市已形成了这“五个一”的基本改革框架,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通知》提出的要加快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就是根据我市现有两大业务平台为原型提出的。再比如《通知》要求,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目前,我市“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审批/涉及中介网上服务大厅已经全面投用,已具备了中介服务合同网签、中介服务双评价、信用管理等多项功能,截至4月底,网上中介服务大厅已有63类审批涉及中介事项、400家中介机构进驻,814个项目完成合同网签,360个项目已完成服务并获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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