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厦将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 岛内和集美属一类区

2017-02-23    来自:厦门日报

  根据日前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3月1日开始,我省征地补偿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我市也将执行。

  全省各地将根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划分为四个区域类别,《通知》中为各个区域划定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标准为最低标准。其中,一类区价格38750元/亩,二类区价格37750元/亩。《通知》明确,各地在征收耕地时,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

  记者获悉,根据区域划分,我市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属于一类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属于二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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