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物概况及交付
租赁资产位于:厦门市仙岳路41-51号1号楼第2,3层,共计2723.46㎡。房屋用途:仓库。现场按标的物现状出租及移交。
二、租赁用途、对象、期限、价格及方式
1.出租用途:仓储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用途;
2.招租对象:全社会;
3.租赁年限: 5+5年(即租赁期限五年,后续视承租人租金缴交、准章守纪等情况延长五年);
4.价格:
1)两层整体出租,首年租金底价28元/平方米/月;
2)租金的增长:
租赁后第1-2年租金不增长;第3-4年租金在前两年的基础上增长3.5%;第5-6年租金在前两年的基础上增长5%;第7-8年租金在第6年的基础上增长5%;第9-10年租金在前两年的基础上增长5%。
本次房产出租,给予承租人一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内租赁场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该费用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
三、竞价保证金
以企业自行组织交易方式租赁,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整。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
租赁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十万元整;
租金按季度预缴;
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五、招租要求
1、本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承租人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租赁遵循“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每季第一个月5日前向出租人支付下个季度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2、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以现场现状为准,出租人按现状交付场地,中标人自行负责办理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卫生、环保、消防验收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等营业所需证照)。中标人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因无法办理有关证照而不能开业的,与租赁方无关,承租人仍须继续执行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按违约处理。
六、风险提示
1.本租赁物权属清楚,属厦门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有限公司(出租人)经营所有。本租赁物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如在合约期内因福建旅游发展集团公司系统重建需要或政府有关部门建设对此处进行拆迁,承租人应无条件退还该场地;出租人不予任何赔偿补偿。
2.以上租赁物以实物交付为准,交付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
3.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以出租人目前经营现场情况为准,承租成交后承租人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
八、报价要求及方式
1、承租人须具备与其经营相符合的合法手续及资质,并提供过去三年的纳税记录;
2、本招租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竞价有效,逾期视为无效;
3、承租人须按书面形式完成材料递交并加盖公章。竞价材料须以邮件形式发送到以下邮箱:284918181@qq.com,联系人:林经理;
4、承租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递交书面材料及打入竞价保证金至出租人账户,缺一视同无效竞价。
承租人竞价保证金收款账号:
名称:厦门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北支行
帐号: 4100023309022504831
招租结束后,对于未取得承租资格的竞价方,出租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原路退回。
5、承租人在满足以上条件基础上,价优者得。原租户参与竞租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其优先权需在此次竞租过程中及时行权,逾期则视同放弃优先权。
本次招租工作纪检监督电话:13799786278
联系人:陈小姐
1房1厅1卫
90m²
2房1厅1卫
1房1厅1卫
1房1厅1卫
500
1房0厅1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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