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层出租或分单元出租,以国资委挂网为准。
二、招租方式:房产均按现状公开竞标。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人不得将该房产自行转租、转让。
3、无论何种原因,与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特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公交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法律、经济或其他纠纷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或中标人中标后未履行中标合约规定的任何独立法人、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自然人(包括受委托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
四、原承租人(如有)行使优先权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为该租赁物原承租人;
2、原承租人无转租行为,即为该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如直系亲属使用须提供证明,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子女和配偶);
3、原合同期限内无拖欠租金、违约等不诚信情况;
1房1厅1卫
90m²
2房1厅1卫
1房1厅1卫
1房1厅1卫
500
1房0厅1卫
房东直租软件园二期共享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