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4984元/月 | |
物业类型:商铺 | 面积:142 m² |
楼层:第1层/共1层 | 朝向:朝南 |
装修:简单装修 | 出租方式:整租 |
支付类型:面议 | |
小区:厦门市集美区珩圣路386号厦门北站南广场(集美 厦门北站) | |
0592-62650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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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物坐落 | 面积 | 竞租单价 (元/㎡/月) | 竞租底价 | 租赁 期限 | 免租期 | 竞租保 证金(元) | 加价幅度 |
1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04/105 | 142.4 | 35 | 4984 | 3年 | 1个月 | 15864 | 100 |
2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08/109 | 134.1 | 35 | 4694 | 3年 | 1个月 | 14940 | 100 |
3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11/112 | 147 | 60 | 8820 | 3年 | 1个月 | 28074 | 300 |
4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23 | 77.5 | 21.5 | 1666 | 3年 | 1个月 | 5301 | 100 |
5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26-128/155-167 | 1345.6 | 22.99 | 30936 | 3年 | 3个月 | 98460 | 1000 |
6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29-134/145 | 448.1 | 21.5 | 9634 | 3年 | 1个月 | 30663 | 300 |
7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68-173 | 511 | 21.5 | 10987 | 3年 | 3个月 | 34971 | 300 |
8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74/175 | 127 | 21.5 | 2731 | 3年 | 1个月 | 8691 | 100 |
9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76-179 | 302 | 21.5 | 6493 | 3年 | 1个月 | 20667 | 200 |
10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81/182 | 134 | 21.5 | 2881 | 3年 | 1个月 | 9168 | 100 |
11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84/185 | 168.1 | 21.5 | 3614 | 3年 | 1个月 | 11502 | 100 |
12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88/189 | 167.1 | 21.5 | 3593 | 3年 | 1个月 | 11436 | 100 |
13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91/192 | 138.6 | 21.5 | 2980 | 3年 | 1个月 | 9483 | 100 |
14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93/194 | 173.3 | 21.5 | 3726 | 3年 | 1个月 | 11859 | 100 |
15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195 | 147 | 130 | 19110 | 3年 | 1个月 | 60819 | 600 |
16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208/209 | 134.1 | 35 | 4694 | 3年 | 1个月 | 14940 | 100 |
17 | 厦门北站南广场南268-276 | 637.5 | 21.5 | 13706 | 3年 | 3个月 | 43623 | 400 |
注: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注:1)租金及费用采用预付方式,每月一付,第二年起租金逐年递增3%。承租方按照承租面积承担公摊水电费 10元/月•㎡,物业管理费 5元/月•㎡;承租方自行承担自用水电费。
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末年三个月租金。
3)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使用明火作业,如有违反此项条款,出租方有权立即禁止承租方之未经授权的活动,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4)承租方在承租期间需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须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破坏租赁物业的主体建筑结构;装修改造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电路、供水、排水、排污、排油烟等设备设施的投入)。
5)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任何补偿。
6)承租方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物业现场管理规范。
7) 公摊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减免优惠:标的位于南124-194、南224-297区域内且签约合同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以上的,可享受公摊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减免优惠。
二、标的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联系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拍,即视为该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充分了解本次招租相关文件及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并承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三、租赁用途:商业(非餐饮)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权属公司内无不良信誉;
3、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此次竞租,若违规参加竞租一经发现的,我司有权取消其竞租资格、承租权,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
(1)存在与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有重大诉讼或纠纷、恶意违约、擅自转租等情形的;
(2)曾与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建立租赁关系期间拖欠租金半年以上或逾期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曾与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建立租赁关系期间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或逾期金额超过 20 万元的自然人;
(4)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
(5)被列入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标的物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一旦发现承租方违反前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租方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2、出租标的物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将再次采取公开竞租的形式对标的物进行招租。
3、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大规模的装修,需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4、承租方不得拖欠租金,在规定期限内款项仍未能结清,由出租方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关法律责任。
5、如遇政府建设需要拆迁或项目建设、出租方需要收回标的物的,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限期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完成移交,且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经济赔偿。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中标结果以出租方发出加盖出租方公章的纸质《中标通知书》为准。
8、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视为放弃承租权,且被没收竞租保证金。
六、报名方式
1、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我司获取相关报名竞租文件,并持竞租保证金缴款单据原件到我司办理登记,才视为正式报名参加竞价。公告期满后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者不能参与竞租。
2、报名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592-6265058
3、报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珩圣路386号厦门北站南商业广场商业运营中心
注意事项:
(a)不接受现场缴款,竞租人只能到银行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款。
(b)办理银行现金方式缴款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竞租保证金”并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竞租保证金时竞租人收款的银行卡卡号和开户行。使用转账缴款时,需打印网上银行电子缴款凭证页面,资金用途标明为“竞租保证金”。
(c)参加多个标的竞租的,请将各个标的竞租保证金的总和用一张单据一次性清晰注明。
七、竞价方式:采用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八、公告时间
1、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2、公告方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福建省港口集团官网网站、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门户网站、小鱼网等。
九、监督方式
厦门北站枢纽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监督人:丘女士 联系电话:0592-6090669
厦门北站枢纽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1房1厅1卫
90m²
2房1厅1卫
1房1厅1卫
1房1厅1卫
500
1房0厅1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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