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来看!厦门最新购房政策曝光!限购、限售、公积金贷款……

2022-06-06    来自:小鱼网

  在厦门这座城市生活

  很多人的梦想

  就是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2022年已经过了5个月

  不知道大家买房的梦想实现了吗?

  最近一段时间

  厦门多次出台了相关的楼市政策

  让不少人看的是眼花缭乱

  那么

  究竟现在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等又有哪些新变化

  别着急

  小编这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限购

  厦门针对不同群体,实行不同程度上的限购,180平以上不限购,180平以下的话,实行一定的限购。

  厦门户籍:

  家庭:可购2套房,若拥有二孩及以上(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的本市户籍家庭可在本市购买第3套自住商品住房。

  单身(包含离异):可购买一套房

  非厦门户籍:

  四年内有连续三年的纳税、社医保证明可购1套房;

  人才购房:在厦门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岛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房

  在厦门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无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可在本市岛外购买1套自住商品住房。

  如何认定是否为本市户籍?

  厦门户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双方至少有一人是具有厦门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即视为厦门户籍家庭。

  提示:本人及其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合计为一个家庭。年满18岁的子女不计算在内,其具有购房资格时,可看做单身购买房产。

  法拍房限购: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9月18日,厦门发布调控新政,对“法拍房”进行限购升级。在继续执行现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员,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

  限售

  2017年3月25日购买的一、二手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3月25日前购买的房产可上市交易(一手以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以收件时间为准)。

  2021年9月18日厦门新政要求,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岛内新建商品房销售

  近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思明区湖里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岛内新建商品房需要进行意向登记及结果确认,另外购房人界定以及销售方式也有一定的要求。

  意向登记及结果确认

  思明区、湖里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按照《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厦房市场〔2021〕11号,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执行,其中购房意向登记分为预登记和购房意向金冻结两个阶段。

  楼盘表搭建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住房主管部门开发的意向登记系统启动购房意向预登记,预登记区分优先购房人和普通购房人,预登记时间不少于10日,预登记期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通知预登记审核通过的购房人冻结购房意向金,购房意向金冻结办理阶段不少于5日。意向登记购房人通过购房意向预登记,且在意向登记系统成功上传冻结购房意向金凭证后,购房意向登记完成,系统生成意向登记单。

  购房意向登记截止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证机构监督下,从系统生成《购房意向人登记名册》,公证机构出具意向登记结果公证书,并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销售现场、企业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日。

  冻结在意向登记购房人账户的购房意向金,未成功选房的,须在选房结束之日起2日内解冻。

  购房人界定

  (一)优先购房人

  优先购房人是指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境外人士),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无住房交易记录(含赠与)的家庭。其中:

  1.“无自有住房”指可提供意向登记时在本市无住房的证明。

  2.“无住房交易记录”指意向登记时在本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未查询到住房交易或赠与记录。

  3.“家庭”指夫妻双方(含未成年子女)、丧偶人士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包括未婚、离异家庭,及因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本市的家庭。

  4.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其中至少一名成员在意向登记之日前3年内须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申报)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二)普通购房人

  其他符合限购政策和土地出让合同限购要求的家庭和成年单身人士为普通购房人。

  销售方式及要求

  (一)意向登记购房人数少于可售房源数1.2倍的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先组织《购房意向人登记名册》内的人员,按照优先购房人和普通购房人两个类别先后组织选房销售,未在《购房意向人登记名册》内的人员不得参加首批选房销售活动。首批意向登记人选房销售后,剩余房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继续组织销售,须通过意向登记系统登记。意向登记购房人、合同签订人必须保持一致。

  (二)意向登记购房人数不少于可售房源数1.2倍的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其中,摇号和选房流程调整为:1.优先购房人摇号后,先组织优先购房人按照摇号排序结果选房销售;2.普通购房人摇号,按照剩余可售房源数量的1.3倍摇出相应数量的号码,再组织普通购房人按照摇号排序结果选房销售。

  剩余房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已登记未摇号入围的意向登记购房人销售,剩余房源的销售方案需报住房主管部门备案。

  限贷

  在贷款方面,目前厦门是认房又认贷,房贷利率按照“LPR+基点(BP)”的方式计算。

  目前,厦门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个基点(如按照5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计算,由上月的4.9%下降到目前4.55%)。二套房则依旧是加80个基点。

  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税费

  公积金贷款等又是怎么算的呢?

  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流动性调节系数。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

  ①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60%)时,系数为1.2;

  ②流动性正常(60%≤贷款使用率<85%)时,系数为1;

  ③流动性不足(85%≤贷款使用率< 90%)时,系数为0.8;

  ④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6。

  而截至2022年4月30日,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为96.47%。也就是说,厦门最新的流动系数是0.6,目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36万元。具体可以查看:厦门公积金贷款额度大调整!目前最高只能贷72万!

  另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由原来采用“垫资”后报销的方式,正在优化为公积金直接支付的“预付制”。

  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厦门出台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内容包括:单位缓缴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可不作逾期处理、以及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原来提取额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等。

  税费

  新房

  ① 契税

  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

  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

  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2%。

  注意,新房的契税,按照房屋的成交价格来计算,即成交价格乘以对应的契税比例。

  ② 其它费用

  权证印花税5元/户,权证登记费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二手房

  (注:税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为准)

  另外,6月1日起,厦门施行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

  厦门落户新政

  近日,我市制定下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已在厦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优化部分落户政策

  ㈠吸引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闽工作入选的国家人才(科技)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类、B类、C类),以及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㈡获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劳动模范”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㈣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骨干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提供便利。经组织、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录用、招调的各类人才,或经工信、科技、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㈤优化投靠落户。夫妻投靠的,取消被投靠人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1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二、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就业落户

  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国家学信网可查询);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5.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㈡吸引企业骨干员工落户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2.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㈠市人社局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实施细则,按计划办理人才引进、迁入人员社保审核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市工信局负责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操作指引;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和火炬管委会负责制定所属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实施细则并发布企业名单;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新落户适龄儿童就学统筹办法;市公安局负责办理外来人员落户随迁、投靠落户等审核迁户手续。

  ㈡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以及其他违法犯罪的记录。在落户办理过程中,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㈢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㈣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依法拥有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规定内容与此前本市相关户籍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本通知未规定的现行户籍政策保持不变。

  以上就是厦门楼市

  一些最新政策啦

  如有遗漏

  欢迎补充

  最后希望大家能早日

  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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