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0.25起将开展房产中介检查 重点查处四大行为!

2016-10-21    来自:国土局

  20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布了《我市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和治理的通知》。

  原文如下: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2016年10月25日起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和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治理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门店。

  二、检查和治理重点

  重点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行为,造谣传播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无照经营或未按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行为;

  (三)门店的上墙公示内容不符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收费项目未明码标价,利用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

  (四)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未经委托人同意的行为。

  三、检查办法

  (一)机构自查自纠

  10月25日前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门店,要按照通知要求,自查自纠,主动整改,接受检查指导。

  (二)组织检查

  10月25日起,市国土房产局将会同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协会常务理事以上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门店进行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各经纪机构要主动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各组检查情况由协会汇总上报市国土房产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二)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将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作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

  (三)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或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网上签约权限。

  特此通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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