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万/㎡起!厦门保障房最新政策汇总来了!

2023-08-25    来自:厦门live

日常生活中,关于房子的交流,始终无法避免!


从大环境来看,虽然厦门的房价持续下滑,但依旧有不少人难以企及,转而将目光盯向了保障房!


保障房有出租的,也有出售的,经常有伙伴在咨询,什么条件能申请厦门保障房?又该如何申请?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唠唠保障房!


01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


最近,厦门就推出了四个批次,共计6000套保障性租赁房,面向厦门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2人及以上户家庭配租,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在四个批次中选择一个批次项目提交意向登记。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注:四个批次均没有对一人户家庭开放申请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人均≤12平方米);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2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收入标准为:


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


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元


4、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二、不能申请的情况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直接纳入受理范围的条件


1.优先情形: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优先分配;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2.适当优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时予以适当优先分配:孤寡老人;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包括: 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退役军人、三孩及以上家庭,具体以批次方案要求为准。


3.单列情形:居住在危房的;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4.低收入家庭: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与民政部门确认低收入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的申请家庭,可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但在选房分配时不予优先、适当优先或单列分配。


四、租金补助标准


本轮共包括四个批次房源,共6000套,全部批次主要为二房型和三房型为主,主要分布在翔安、同安与海沧区。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按照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执行,具体为:


1、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予以补助;


2、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予以补助;


3、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及以下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80%予以补助;


4、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予以补助。


*前款第1、2、3项中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首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承租期间申请租金补助变更或者申请续租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


02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

(面向社会大众配售)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面向社会大众配售)的户型面积,主要有二房型70㎡左右,三房型80㎡左右和95㎡左右。


(注意:现在大户型的还没有出来,目前主要是二房60㎡,三房70㎡)


统一装修,售价按每批次房源的市场评估价测算,并给予一定优惠,原则上优惠55%。


比如今年推出的一批保障房源,最低销售均价1.27万/㎡!


1.申请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无住房家庭。


2.申请条件: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在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3)申请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受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户籍的人数以及年限的限制,但在申请前申请人需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且申购时仍在保,发生中断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申请人单身需年满30周岁。


(4)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


(5)经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认定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申请家庭。具体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由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另行制定。


(1)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0年的;


(4)申请人属离异的,离异时本人、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且离异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3年的;


(5)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6)已购本市保障性住房上市转让或者转为普通商品住房的(含按照上市交易指导价交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回购)。


4.申请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都能根据选房顺序号自愿选择70平方米或8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其中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骨干人才家庭,可以申购9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5.主要退出机制


(1)权属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提出申请,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进行回购。


(2)权属登记之日起满5年,如需上市转让的,应当按原购房价与届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一定比例(55%)向市国土房产部门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3)申请家庭成员已取得保障性商品房后如需购买、继承或受赠其它住房的,应当先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退出保障性商品房。


03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

(面向人才配售,可单独批次配售)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面向人才配售的,A类人才不高于120㎡,B类人才不高于100㎡,C类人才不高于80㎡,骨干人才最高95㎡。统一装修,售价按每批次房源的市场评估价测算,并给予一定优惠,原则上优惠55%。


1.申请对象


高层次及骨干人才,指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引进的,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人才。经市委人才办研究确定的,不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年龄限制。


申请认定前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的非本市户籍人才也纳入申请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厦无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购保障性商品房或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可不受厦府〔2017〕37号文件第九条申请家庭成员取得本市户籍人数、取得户籍年限、单身年满35周岁的限制。


户籍未入厦且在厦无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由公共租赁住房责任部门视房源情况,适时组织配租。


2.人才条件要求


(1)高层次人才:按照《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或《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审核确认的A、B、C类人才。


(2)骨干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或随市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市委人才办研究确定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新增高技能人才,包括:


❶ 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获奖选手(或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


❷ 福建省技术能手、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❸ 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第1名、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0年的;


(4)申请人属离异的,离异时本人、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且离异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3年的;


(5)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4.主要退出机制


1.权属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提出申请,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进行回购。


2.权属登记之日起满5年,如需上市转让的,应当按原购房价与届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一定比例(55%)向市国土房产部门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3.申请家庭成员已取得保障性商品房后如需购买、继承或受赠其它住房的,应当先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退出保障性商品房。


04

厦门市级公共租赁住房


1、户型面积与租金优惠


户型面积:单间公寓30㎡左右,一房型45㎡左右,二房型60㎡左右,三房型70㎡左右。以一房型和单间公寓为主。


一般优惠市场租金标准的30%,符合条件的可续租。


2、三类申请对象与申请条件


1.各类人才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3)经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或者入选区级以上(含区级)各类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才项目的人才;


(4)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5)符合具体批次的所属行业、工作岗位、社保缴交等其他要求。


2.在厦稳定就业的其他无住房职工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3)符合具体批次的所属行业、工作岗位、社保缴交等其他要求。


3、本市户籍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家庭上年度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


(4)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


虽然厦门的房价高,但想要实现留厦的方法,还是不少的,如果你有意愿申请的话,赶紧点击收藏吧!

每周末出发,报名享独家优惠

姓名

手机号

手机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

咨询请来电:0592-5534177

微信扫一扫,购房顾问全程服务

恭喜您,报名成功

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通畅

关闭 ×

恭喜您,报名成功

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通畅

关闭 ×

Sorry,十分抱歉

关闭> ×

发送成功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