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租房族:网上找房源,先查“身份证”!

2021-12-02    来自: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租房族看过来!
  我市租赁房源拥有专属“身份证”
  房源核验码
  以后在网上寻找厦门的房源
  请认准这个“身份证”!


  近日,市住房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工作部署会,对我市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二房东”)代表等,进行租赁房源信息发布业务培训。
  

  会上
  市住房局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
  房源核验码生成规则
  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商业平台、
  租赁企业获取房源核验码的流程


  小小核验码
  将在规范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上
  发挥大作用
  快一起来了解下~


  Q1:什么是房源核验码
  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发布房源信息应当包括发布主体、房源核验码、房源位置、朝向、户型、面积、价格和装修情况等内容。同时,发布房源信息必须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那么,如何确保发布的信息是“真房真人真委托”?市住房局建立租赁住房核验机制。
  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网络信息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信息系统需接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或“厦门房产之窗”,完成数据对接后,“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或“厦门房产之窗”将对发布主体提供的房源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租赁系统将生成房源核验码;核验不能通过的,则无法生成核验码。
  注意!只有持有核验码的房源,才可以在各网络信息平台进行房源信息发布!房源完成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整租)、房源核验码失效时,“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将通过接口统一通知各网络信息平台下架该房源信息。各网络信息平台应主动下架30个工作日内未维护的房源信息。
  Q2:房源核验的功能如何实现

  “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同时对接市法人库、网上房地产系统,确保房源发布主体的真实性。系统对房源发布信息进行六重核验:
  ★ 产权核验;
  ★ 标准地址真实性核验;
  ★ 中介机构及经纪人核验;
  ★ 保障房核验;
  ★ 危房核验;
  ★ 公房核验。
  确保该房源是真实房源、中介机构和经纪人都在市住房局备案,实现“真人真房真委托”。保障房、危房等法律法规不允许出租的房源将不会通过核验。
  也就是说,通过房源核验码,租户可获得更真实可靠的住房租赁信息,充分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切身利益。
  Q3:如何读懂房源核验码
  在房源核验时,提供产权信息的,根据权利人和产权信息进行房屋产权核验;未提供产权信息的,根据委托人信息和房屋标准地址进行房屋真实性核验。
  房源核验码的格式为:ZFSM-Y(提供产权信息房源)/N(未提供产权信息房源)+年月日8位数字(房源核验码生成日期)+5位流水号+一位核验码(随机)+一位核验码。如:ZFSM-Y202111120068414。其中,ZF代表“住房”;第三、四位字母是所属区的首字母(思明:SM;湖里:HL;海沧:HC;集美:JM;同安:TA;翔安:XA)。
  房源核验后生成核验码,有效期为30天。同一套房源若在30天之内再次核验,则核验码不变,以最后一次核验时间起算30天有效期。30天过期后,核验码失效,重新核验时,会生成新的核验码。

  规范住房租赁信息发布
  接下来各住房租赁主体
  要配合做好哪些事情呢?
  一起来看看!
  


  “二房东”们,需特别注意要先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住房租赁企业,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向市住房局办理基础信息登记,有网络信息平台的还需对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
  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向受市住房局委托的中介行业协会办理基础信息登记,有网络信息平台的还需对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
  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要及时接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将房源信息纳入系统平台管理。同时,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内容的审核,不发布博眼球、不实的市场信息。
  个人房东可自行在网络信息平台发布名下的房源信息,平台会对发布者身份和房源真实性进行核验。
  注意!各房源发布责任主体应诚信经营,若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涉嫌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置。
  重要提醒!各住房租赁行业主体,要加紧对照《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培训手册》,做好基础信息登记、对接信息系统等工作,按照要求规范发布住房租赁信息。接下来,市住房局将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发布房源信息行为。
  

  制图/刘哲姝


  住房租赁企业基础信息登记
  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思明分中心
  地址:思明区洪文五里88号五楼
  联系电话:5020723
  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湖里分中心
  地址:湖里区东渡金鼎巷1号
  联系电话:5596756
  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集美分中心
  地址:集美区集美街道集源路65号二楼
  联系电话:6281662
  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海沧分中心
  地址:海沧区钟林南里12号楼2楼
  联系电话:6899576
  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同安分中心
  地址:同安区朝洋一里26号
  联系电话:7131662
  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翔安分中心
  地址:翔安区翔安东路九溪小区溪尾一里2号
  联系电话:7767109


  房地产经纪机构基础信息登记
  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厦门市厦禾路695号君临宝邸第四层(BRT二市站天桥边楼梯上四楼)
  联系电话:0592-5052319


  住房租赁信息系统对接
  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网络商业平台对接受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20号档案综合大楼1618室信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92-2859551
  住房租赁企业对接受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20号档案综合大楼1614室租赁管理科
  联系电话:0592-2859562,0592-285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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