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实行控价!泉州出台2018-2025年房地产调控实施细则

2018-08-31    来自:厦门地产资讯

  近日,一份关于《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 》的通知流出,主要内容为2018-2025年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方案与细则。
  
  划重点
  
  工作思路:
  
  总体有目标,片区有控价,楼盘有系数
  
  划重点内容:
  
  ●按照 人均可支配收入、存贷款利率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变化情况等,结合实际情况实行目标管理,到 2025 年前,将房价收入比控制在 5~8 区间,住房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 12~20 个月,住房开发用地储备规模保持在 18~24 个月。
  
  ●要按照片区规划的人口规模科学供应房地产用地,具体按每人 25 平方米的标准确定供地总量。
  
  ●创新土地出让房价定价机制。片区拟出让商品住房项目预售均价要在上一年度片区成交均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土地级别、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化率、 贷款利率、周边教育资源、容积率、集中商业配套(包括配建 保障房、自持面积)、土地规模等指标进行调整,同时设置不超过上一年度片区内商品住房销售均价 30%的最高限价。
  
  ●重点片区房地产用地出让时商品住房控制价格按以下规则核定:综合片区近期成交均价的 80%、资金外溢影响相邻房价 较高区域近期成交均价的 20%确定房价基数,每年涨幅可以比一般片区略高,建设周期控制在 2 年以内,对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园区、重大基础设施或重大产业布局可再给予适度涨幅。重点片区商品住房控价方案由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报市住建局备案,商品住房项目备案均价超出属地控制均价的部分, 70%由属地自行平衡,30%由市级统筹安排。
  
  ●适当考虑高端市场需求。在满足市场中小套型、中 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房需求时,适当考虑市场个性需求,适时 对新拍房地产用地容积率在 1.2 以下及地处城市核心区域的房地产项目,或在出让较大宗房地产项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住房用于满足高端市场需求,通过税收、信贷、金融等手段进行调节。该部分房地产项 目设计户型不得少于 18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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